关于评选大气科学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的通知
2019届本科毕业生们: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奉献社会,为院争光,根据《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奖励办法》,决定在我院2019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19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参见《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奖励办法》(附件一)。
三、评选程序
(1)5月31日-6月4日,学生填写提交《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本科)评选申请表》(附件二)
(2)6月5日-6月7日,东校园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
(3)6月8日-6月9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
(4)6月10日-6月13日,评审结果公示。
(5)6月14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院正式予以公布并表彰。
四、奖励办法
学院将授予获奖学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其他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依照《中山大学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0-84111294。
(联系人:李嘉颖)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