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2017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51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发放原则
补贴对象为我院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补贴发放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学校把关、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
按15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我院学生于3月20日18:00前 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东校园大气科学学院学工办B307,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1067342535@qq.com。
(一)个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请用夹子按以下顺序夹好)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必须贴有一寸免冠照片);
(2)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和身份证等原件(由所在培养单位查验后当场返还)及复印件;
(备注: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这五种证件均要求有明确的有效日期,且有效日期的截止时间需要在2017年5月30日以后。例如:证件上需注明该证件有效期为2015年6月1日—2017年6月1日。如果证件上无有效期,需到发证单位开具有效期证明。如果证件上无有效期且没有另附该证件的有效期证明,则该证件无效。)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需提供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
2.电子版材料:邮件请命名为【申请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
(二)培养单位审核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及全套个人材料(按照要求顺序排列)纸质版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处公示
相关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上报审核。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高校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复核。
(五)补贴发放。学校将于在5月31日前将补贴发放到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其它说明
申请补贴的毕业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大气科学学院
2017年3月11日
联系人:谢洁岚
联系电话:020-39336364(广州东校园)
020-84115522(广州南校园)
联系邮箱:xiejlan1992@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