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开展 2023年“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宿舍建设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凝聚、引导、服务作用,强化学生日常生活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营造卫生整洁的宿舍文化环境,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根据《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21号)和《中山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中大学生〔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 2023年 “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气科学学院所有学生宿舍。
特别说明:不同学院学生混住的,原则上由宿舍长向所在学院递交《大气科学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
二、评选条件
(一)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宿舍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恶意欠缴住宿费和水电费的行为;
(三)宿舍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宿舍长认真负责,制度能贯彻落实;
(四)宿舍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宿舍文化,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学习气氛浓厚,具有优良学风;
(五)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 100%(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六)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七)在评选年度内,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学生宿舍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的,不得申报文明宿舍。
以上参照《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21号)第三章第七、八条。
三、评选方式
各宿舍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安排宿舍成员每天轮流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宿舍成员定期开展内务卫生自查。
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评宿舍进行定期例行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并根据《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评分。
四、评选流程
1. 3月20日前,宿舍向班委递交参评材料。
参评宿舍向各班班委递交和《大气科学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见附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2. 3月25日前,班委向学院学工办递交参评材料。
各班班委统一收集汇总各班的申请材料,上交至学工办相关负责人处。
3. 3月至6月期间开展卫生检查工作,拟于6月底学院评审、公示并上报。
大气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