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生处关于组织举办2017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仪式的通知
学生〔2017〕84号
各学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教财〔1999〕16号)要求,结合经办银行工作安排,组织举办中山大学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仪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签约仪式对象
1.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2017届毕业生(含2017年展期到期学生);
2.各培养单位贷款工作负责学生(由院系指派)。
二、签约仪式时间、地点
校区 |
参会时间 |
类别 |
地点 |
广州校区南校园 |
4月11日(周二)上午9:30 |
本科生 |
南校园逸夫楼502 |
4月11日(周二)下午13:00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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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东校园 |
4月12日(周三)上午10:00 |
本科生 |
东校园公共教学楼B304 |
4月12日(周三)下午13:00 |
研究生 |
东校园公共教学楼B301 |
|
广州校区 北校园 |
4月13日(周四)上午10:00 |
本科生 |
北校园新教学楼605 |
4月13日(周四)下午13:00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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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 |
4月14日(周五)中午13:00 |
本科生、研究生 |
珠海校区公共教学楼C207 |
三、参会携带材料
正常还款、提前还款、展期还款的流程及逾期还款违约责任详见附件4。
1.正常还款的学生
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中国银行还款卡原件及中国银行还款卡复印件一份(此卡必须为借记卡,不可为信用卡,下同)。
如果从未使用过申请贷款签约时提供给银行的卡或者贷款签约时登记的卡丢失现已重新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需提交以下材料:
③《更改还款账号授权书》(见附件1)一份;
④还款银行卡的客户回单(在中国银行柜台用还款卡存或取一笔业务产生的回单)。
2.申请展期的学生
(1)办理对象
①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取得中山大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或硕博连读资格;
②本应2017年毕业,因降级试读、休学等原因仍继续在我校读书的学生。
注意:取得外校读硕士、博士资格的学生因不符合在海珠区中国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条件,须按正常还款流程还款。
(2)参会携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中国银行还款卡原件及中国银行还款卡复印件一份;
③《展期申请书》(见附件2)一份;
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见附件3)三份;
⑤硕士、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7月15日前寄给银行骆经理)或者学院出具的延长读书时间的证明(盖院系公章)。
3.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
学生可提前与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4月10日前已完成提前还款手续的学生不需参加本次会议;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同学,仍需要按照正常还款的程序参加本次的还款签约仪式。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院系负责老师做好参会学生的通知及回执统计工作,完整统计填写《2017年____院(系)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仪式参会回执》(名单见附件5),回执于3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xdk@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院(系)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仪式回执”。
2.签约仪式上学生将与中国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现场发放),本协议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须由学生本人现场签订,代签无效。请各培养单位通知贷款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安排学生负责人组织应到会的贷款学生签到、派发和收回会议资料,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银行联系人:骆经理
联系电话:020-89040548
银行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80-882号和平商务中心首层,公交站:园艺场站
中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084
附件:
1.更改还款账号授权书
2.展期申请书(一份)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一式三份)
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正常还款、提前还款、展期还款申请流程及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5.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仪式参会回执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17年3月23日
(联系人:李希娥,联系电话:020-8411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