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天文联合基金2018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天文联合基金2018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请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科研秘书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在2018416日前把填报意愿通过email告知科研院联系人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18425,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原件,签字后交科研院基础处。

通知链接: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天文联合基金2018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3566.htm 

相关说明:

1.本联合基金2018年度接收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申请,其中6方面的内容仅受理“培育项目”申请(详见指南说明)。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培育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

2.申请代码1的填写,必须选择指南中各领域列出的二级代码,选择不正确的申请书将被初筛。

3.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本项目计入高级职称3项限项规则。

4.撰写申请书时应注意:

选择第1个方面重要科学问题(申请代码1A0901)的申请,申请书正文开头应当首先说明所利用的中国科学院天文台系统所属天文观测设备的名称,并说明这些设备和由这些设备获得的数据资料与本申请的关系。选择第24个方面重要科学问题(申请代码1A0902A0903A0904)的申请,申请书中应当明确阐明拟解决关键技术的指标,以及拟解决关键技术是否列入申请所针对的天文观测设备的总体规划。

5.基金委列出2017年度申请中存在的问题:①申请代码2未按照指南要求填写(A0901-A0906不是学科代码,申请代码2不能选择);②研究内容不属于本联合基金6个方面的重要科学问题的资助范围;③申请第1个方面的申请书正文开头没有说明所使用的中科院天文设备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