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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8-26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1+1+9”、“一核一带一区”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附件3),具体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学院(医院、直属系)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或医院科研科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二、申报事项:

1.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专题指南(附件1),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书需要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请见附件2);

4.合作协议签订需通过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办理时请在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关联关系审核表”扫描件(模板请见附件5-6)。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合作协议模板请见附件4)。合同系统审核通过后到科学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处中山楼314房或各附属医院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5. 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共2份(模板请见附件7);其中一份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留存; 

6.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7.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8)执行。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8月25日-10月23日

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科研秘书审核推荐时间,各项目于10月23日12:00全部提交到等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状态;

10月24日-10月30日12:00

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10月30日中午12:00前网上全部提交,下午17:00申报网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技计划项目处 胡  菁  刘薇薇  

84113181

邮箱:kjcgxkb@mail.sysu.edu.cn

核算处科研经费管理科  84111020

 

附件:1. 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证明材料清单

          3.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指南的通知

          4. 合作协议模板

          5. 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

          6. 中山大学关联关系审核表

          7.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8. 省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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