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院新一届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第一轮)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大气党发〔20162

 

关于推荐我院新一届

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第一轮)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我院党总支将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总支委员预备人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大气科学学院党总支委员候选人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总支委员的人数及构成原则

1.根据有关规定,我院新一届党总支应选委员520%差额,确定党总支委员候选人为6

2.党总支委员的构成应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学院工作的领导。委员候选人应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二、党总支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应为组织关系在本总支部的正式党员。

2.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原则上能任期满一个任期(四年)。

3.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能够熟练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

4.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面向未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同本院实际相结合,行之有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并在本单位师生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

5.熟悉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学校的实际相结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立足本职岗位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向前发展。

6.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7.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

8.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三、相关安排

各党支部根据党总支委员的人数、构成原则和条件,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党总支委员候选人进行酝酿提名,提出候选人提名名单,各支部提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不超过6人,填报《大气科学学院新一届党总支委员候选人支部提名表》(附件1),于20161025日前上报学院党总支。附件1纸质版交至广州校区南校园季风与环境中心曾瑛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daqidangjian@163.com

 

 

 

 

 

 大气科学学院党总支

                                   2016年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