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孔繁嘉

学院2025届毕业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院决定在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型

1.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校级)

2.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院级)

二、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5届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2)。

三、名额分配

1.校级: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学生毕业总人数的5%,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

2.院级: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学生毕业总人数的20%,具体评选名额根据申请情况确定。

四、评选程序

1.5月19日前,学生填写提交《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申请认定具体工作提交材料要求和时间地点已发布至各班委及班群知悉,有疑问请咨询毕业班辅导员或班委。(压缩包及申请表的命名为:姓名+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申请表)

申请人申请优秀毕业生后,经过院内评审,分别选出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最终不重复获得。

2.5月21-5月26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评审并公示。

五、奖励办法

学校、学院将授予获奖学生荣誉称号。

六、其他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56-3668166

 

附件:

附件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doc

附件2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大学生〔2020〕1号).docx

附件3 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及汇总表.zip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255月18

 

(联系人:林安然,联系电话:0756-366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