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提交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人:刘颖

各位考生: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根据有关文件工作要求,初试为申请材料审核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

    请考生于311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1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个人简历;

3)专家推荐信;

4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1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7)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论文摘要和主要内容)

8)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代表性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材料提交要求:

1)   申请材料按1-8的顺序彩色扫描合成一个PDFPDF按“报考专业+姓名+意向导师”命名(例:气象学+张三+意向导师);

2)   PDF文件发送至邮箱:liuying28@mail.sysu.edu.cn ,邮件标题格式:“港澳台研究生考试申请材料-姓名”,邮件内容里请注明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及微信号,供后续联系。原版材料请按顺序保存,用信封装好备用;

3)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31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4)    请务必确保提交申请材料的清晰度(打印后能清晰可见)。

    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和复试实施办法近期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