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学院2013、2014、2015级各本科班:

         为充分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有效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精神,决定继续在我院开展“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2015—2016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中,我院将按照评选材料占60%,现场展示占40%的比例进行遴选。

         一、材料提交相关要求

         1.我院今年将按照学校规定的《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评选优良学风班。评选班级的材料分(总分100分)包括两大部分,一是院系终测分(含定性考核分、量化考核分);二是专业教师考核分。各参评班级需根据此指标体系自评得出班级综合考评分(见附件1表1、表2),同时撰写总结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下)并填写好《优良学风班评选登记表》、《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登记表》(见附件3、4)。各班必须如实根据各项指标进行自评,不得作假,否则一票否决;对表格中一些量化指标需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证明。班级自评的综合考评分(含定性考核及量化考核)将作为院系终测(同样含定性考核分及量化考核分)以及专业教师考核的重要参考,但不作为唯一依据。

         2.专业教师考核分为任课老师打分的平均分(具体对打分教师人数的要求见附件1表3)。该部分由各班负责人联系相关任课老师完成,打分后需请老师签字作实。

         3.各班撰写的总结材料内容应包括班级的思想作风建设、凝聚力建设、学风建设、班级荣誉等方面。总结材料、相关的定性、量化考核班级自评表必须一式三份连同专业教师打分表以及登记表一起于10月9日下午六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学院学工办;同时,将撰写的总结材料电子版以及登记表电子版在10月9日下午六点前打包发送到:327184481@qq.com

         发送时邮件标题请注明“**级**班级优良学风班评选申报材料”。

         2016级的优良学风班评选按2016—2017学年的创建班级进行。

 

         二、现场展示要求

         1.展示分将从口头表述、ppt效果及内容等方面进行考虑。陈述内容要按上述试行体系的指标进行概括。展示结束后,根据学校相关要求:院系推荐参评校优良学风班的名额不超过2015-2016学年申请创建优良学风班级总数的25%,并以不超过推荐参评校优良学风班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参评校优良学风标兵班。我院将综合各班的材料分和展示分,现场评选出2个校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其中,1个班级继续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1个班级参评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

         2.现场展示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14日(周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班展示代表提前30分钟到场,提交当晚需要用到的PPT并确认可以正常播放。请各班前任班委、现任班委及班级亲友团提前十五分钟进场。

         3.展示的PPT要求:无背景音乐;可穿插DV等形式。展示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展示者须为创建时的班委负责人,展示顺序届时将提前抽签确定。

         4.现场展示用的PPT务必于10月13日晚9点前发至382726099@qq.com,以作备用。展示开始前10分钟内不再允许拷贝PPT,因未能拷贝最终版PPT影响参评的班级后果自负。

         5.展示现场的评委由学院领导、辅导员老师、助理辅导员以及参评班上一任班长组成,按照评选体系评分标准打分(注:本班评委不为本班的展示进行评分)

 

联系人:张同学18826073341(693341)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部

201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