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学院各年级学生:

 

根据校历安排,为了顺利完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办法:请各班班长及时统计到校人数并统一收取各班学生证,按班级集中注册。

二、注册安排:

校区

注册年级

注册地点

具体时间

珠海校区

2016级本科生、

2016级硕士生、

2016级博士生

伍舜德110

8月27日

15:00-17:00

广州校区

南校园

2015硕士生、

2015、2014级博士生

地环大楼B302

 

8月28日

15:00~17:00

广州校区

东校园

2013-2015级本科生注册

北学院楼3楼

8月28日

9:00~12:00

 

注意:不能在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注册对象包括除休学外的所有在籍研究生。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学生尤其须注意及时注册:1. 延期答辩的研究生;2.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或经研究生院审批派出,目前在国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3. 按培养计划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在校研究生。不注册会影响到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问题,请所有在籍同学按时注册。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及学籍管理规定为准,敬请相互转告。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