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1-30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科研秘书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请在2018年2月9日前把申报意愿通过email告知科研院联系人。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原件,签字后交科研院基础处。
温馨提示:
1.资助领域及代码选择:本次征集的合作领域是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申请代码1必须选择E0607.
2.资助年限及经费: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申请书直接费用预算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
3.申请条件:中方申请人应为高级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3.限项要求:本项目不计入高级职称3项限项规则。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通知链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27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