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科研秘书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请在2018年6月4日前把填报意愿通过email告知科研院联系人。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原件,签字后交科研院基础处。
通知链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2776.htm
温馨提示: 1.资助领域:2018年度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领域为“经济转型与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可持续城市发展”(sustainable urbanization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 climate change),包括3个研究方向:1) Climate change and new urban econom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1) ;2) Transformation of energy systems to strengthen urban circular econom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2);3) Urban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services innovation(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302).为支持上述3个方向的研究,同时还鼓励对数据管理的研究:4) Urban data management(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402). 各研究方向的具体说明详见基金委通知附件。中方申请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未按要求选择制定申请代码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限项要求:本项目不计入高级职称3项限项规则。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申请要求:中方团队至少含2个研究单位,至多含3个研究单位(即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由中方申请人负责协调。欧方团队至少含2个不同欧洲参与国的研究机构,由欧方申请人负责协调。中欧双方申请人须在奥地利研究促进会(FFG)信息系统(https://ecall.ffg.at)中注册,否则将无法提交正式申请,注册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14:00(欧洲中部时间)。中方申请人须与欧方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撰写要求见基金委通知附件),并作为附件上传至基金委isis系统。中方合作单位之间需签订合作申报框架协议,模板见附件,并在申请书预算说明书中对中方合作研究单位的经费分配情况进行单独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