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南校园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地点

13级毕业的学生、15、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第六周

2017年3月27日-30日

(周一至周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第三教学楼(网络中心)四楼(南楼)大学英语教学部教务室(424室)、

联系人:陈老师   

TEL:

020—84111959                    

第十周

2017年4月24日-27日(周一至周四)

 

下午:

2:30—4:30

星期一考第一册和第二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24日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 

星期二考第三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25日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

星期三考第四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26日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

星期四考各门后续课程(含16级A级班)

 

4月27日   第三教学楼四楼(南楼)420室

 

 

注:

1、15级、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即上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以及13级毕业生。14级不参加本次重考,待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安排。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后续课程以外,第一至第四册均不考听力。第一至第四册有全新版和新标准教程的考试,请15级和16级学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明清楚当学期自己所修的教程。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及身份证参加考试,否

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13级、15级、16级的考试分别同步进行

请各院系教务员老师通知有需要重(缓)考的学生,也请同学们互相告知。

                                         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中心

                                     2017年3月8日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东校园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地点

13级毕业的学生、15、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第六周

2017年3月27日-30日

(周一至周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公共教学楼大学英语教学部办公室E102

 

联系人:

黄老师

  

TEL       

020-84113132020-39332712

 

 

 

 

第十周

2017年4月24日-27日(周一至周四)

 

下午:

2:30—4:30

星期一考第一册和第二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24日 东E304

 

星期二考第三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25日 东E304  

 

星期三考第四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26日东E303

 

星期四考各门后续课程(含16级A级班)

 

4月27日 东E304

 

 

注:

1、15级、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即上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以及13级毕业生。14级不参加本次重考,待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安排。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后续课程以外,第一至第四册均不考听力。第一至第四册有全新版和新标准教程的考试,请15级和16级学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明清楚当学期自己所修的教程。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及身份证参加考试,否

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13级、15级、16级的考试分别同步进行

请各院系教务员老师通知有需要重(缓)考的学生,也请同学们互相告知。

                                        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中心

                                     2017年3月8日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珠海校区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地点

13级毕业的学生、15、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第六周

2017年3月27日-30日

(周一至周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F208室

 

联系人:

陈老师

TEL:0756-3668256

020-84111959

第十周

2017年4月24日-27日(周一至周四)

 

下午:

2:30—4:30

星期一考第一册和第二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24日

珠海公共教学楼F201

星期二考第三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25日珠海公共教学楼F201

星期三考第四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26日珠海公共教学楼F201

星期四考各门后续课程(含16级A级班)

 

 

4月27日珠海公共教学楼F201

注:

1、15级、16级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即上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以及13级毕业生。14级不参加本次重考,待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安排。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后续课程以外,第一至第四册均不考听力。第一至第四册有全新版和新标准教程的考试,请15级和16级学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明清楚当学期自己所修的教程。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及身份证参加考试,否

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13级、15级、16级的考试分别同步进行

请各院系教务员老师通知有需要重(缓)考的学生,也请同学们互相告知。

                                        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中心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