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学院本科各年级: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参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学生在申请奖学金或助学金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将给予其取消参评资格、收回获得的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处罚。 国家励志奖学金、逸仙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见附件1。参评捐赠奖学金须获得二等或以上的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工作程序
(一)评选原则
各资助项目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参评奖学金(除逸仙励志奖学金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登陆奖学金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其中曾宪梓奖学金须按照指定通知要求组织评选(见附件3)。
申请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助学金书面申请,并按相关评选要求填报申请资料(附件4、附件5)。
2.班级评议
院系组织各班级评审小组对申报各项目的候选人进行评议。
3.院系审议及公示
院系对各资助项目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提交材料
申报奖学金需登录奖学金系统进行填报,网址链接为:http://ecampus.sysu.edu.cn/sims/
申报助学金需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部
2016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