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通知
我院现组织开展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工作,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包括本校应届生)按以下通知内容报名: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预计可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1.硕士研究生
院系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码 | 学科方向名称 |
741 | 大气科学学院 | 070600 | 大气科学 | 070601 | 气象学 |
070602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
0706Z1 | 气候变化与环境生态学 | ||||
070802 | 空间物理学 | 69 | 不分方向 | ||
075100 | 气象 | 69 | 不分方向 |
2.直博生
院系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码 | 学科方向名称 |
741 | 大气科学学院 | 070600 | 大气科学 | 070601 | 气象学 |
070602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
0706Z1 | 气候变化与环境生态学 | ||||
070802 | 空间物理学 | 69 | 不分方向 |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报名申请
(一)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审表;
2.本科现阶段课程成绩单(除公共选修课),需有高校教务部门或院系盖章;
3.学生证(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扫描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身份证(须将正反面扫描在A4纸的同一面上);
5.荣誉获奖证明材料(如有多项,请选择3项代表性获奖证书,合成一个pdf)
6.学术能力证明材料(如有多项,请选择3项代表性成果,合成一个pdf)
7.英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或其他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8.除公共选修课的专业排名证明(排名/所在年级专业人数),需有高校教务部门或院系盖章。
9.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申请流程
2026年7月8日23:59前,请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网站链接:https://enroll.sysu.edu.cn/)的“预推免”模块中按要求完成报名。
四、初审与复试
(一)初审
招生单位组织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
(二)复试
1.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 复试总分:100分,其中30%为英语考核,70%为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3. 考核时间:硕士推免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 考核方式: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5.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6. 考核评分: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差额比例由我院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所有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审表》,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交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复试计划于2026年7月16日线下举行,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复试形式、复试流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通过名单公布
我院将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考核通过名单并于我院官网公布。
后续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六、其他事项
1.说明
此通知为报名通知,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及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推免复审及体检要求请留意学校及院系后续发布的推免接收办法及相关通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863
电子邮箱:laixj23@mail.sysu.edu.cn
大气科学学院
2026年7月2日
附件: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