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安然

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力、思想力、行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切实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着重涵养集体文化。

二、评选对象

(一)优良学风班:2024-2025学年在校的本科学生班集体(2025级本科生班级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优秀班干部:2024-2025学年在岗的本科学生班干部,包括经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并由学院认定的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劳动委员、心理委员等(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为团支部委员,不参与此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材料提交

1.优良学风班

符合条件的班级将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3)、优良学风班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整理成压缩包,于202511218:00前打包提交至邮箱:yangph5@mail2.sysu.edu.cn,压缩包命名为“xx+优良学风班申请材料(例:“2023级大气1-优良学风班申请材料”)。

2.优秀班干部

符合条件的班干部将优秀班干部申请表(附件4)、优秀班干部汇总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班级,由班级进行汇总,并整理成压缩包,于202511218:00前打包提交至邮箱:yangph5@mail2.sysu.edu.cn,压缩包命名为“xx+优秀班干部申请材料(例:“2023级大气1-优秀班干部申请材料”)。

说明:班级需汇总本班优良学风班及优秀班干部申报材料一并提交,邮件主题命名为“xx+优良学风班与优秀班干部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定与公示:学院成立评定小组,依据评选方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形成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初审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材料上报:学院整理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申报材料(含申请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复核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校级评定工作小组对培养单位评定的结果进行复核。

(五)公示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

(六)公布评定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条件及办法统一按照《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附件2)、《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附件7)、《大气科学学院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附件8)执行。

(二)评定过程中,凡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班级或个人,取消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表彰后若发现获奖集体或个人在参评当年存在不符合获奖条件的情况,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附件:

1.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

3.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4.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班干部申请表

5.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汇总表

6.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班干部汇总表

7.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大学生〔202020号)

8.大气科学学院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51026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756-366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