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邀全球英才依托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申报2024年海外优青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成立于2015年10月,是位于珠海校区的整建制学院,其前身是1961年创办的中山大学地理学系气象学专业。目前已建立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大气科学人才培养体系。共有两个本科专业、五个博士点与硕士点、五个学系;凝练出“陆面过程与天气、气候和环境”、“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与冰冻圈科学”、“泛南海地区大气海洋系统科学”、“粤港澳大湾区大气环境、南海及周边地区海陆气相互作用研究”、“空间与行星科学”五个特色与优势方向,在大气科学界产生重要影响。
学院依托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学科群的独特地缘优势、平台优势,积极打造一流的大气科学学科人才队伍,建成了教学与科研相融合的卓越人才培养支撑系统。截至目前,学院有教职工197人,其中专任教师108人(教授41人,副教授63人,助理教授4人),包括中科院院士在内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49人次,全国气象教学名师与广东省教学名师各1人次。
学院办公楼-海琴2号
近五年来,学院获批成立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野外台站、省级科学数据中心、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等;承担国家重点重大项目近40项,其他科研项目近800项,获批科研经费近4亿元,学院师生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SCI论文近850篇,其中Nature正刊、Science或Nature子刊、Science Bulletin、PNAS、BAMS等21篇。学科进入全国学科一流方阵学科,排名跻身全国前列。学院建成高性能计算机实验室,作为数值模式研发和调试平台,用于摆渡连接超级计算机“天河二号”,对学院师生的教学科研工作起重要支撑作用。此外,学院积极参与国家超算中心“天河二号”、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的建设与应用,“中山大学”号海洋综合科考实习船依托我院管理。
“中山大学”号海洋综合科考实习船
“大气磅礴,气象万千,阳光共享,风雨同担!”学院将为学者提供实现学术抱负和事业梦想的坚实平台和资源保障,诚邀全球英才依托我院申报海外优青项目,为服务和支撑广东新时期创新型发展,服务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招聘学科方向
气候变化经济学、气候模式研发与应用、陆面过程模式研发与数据同化、海洋-陆地-大气相互作用、区域气候变化与全球气候变化之联系、亚洲季风系统多尺度变化与中国天气气候预测、泛南海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天气气候灾害的变化机理与预测、极地大气-海洋-海冰-冰盖相互作用和气候变化、全球变化与环境生态学、大气动力学、大气物理与化学、海洋气象学、水文气象学、中小尺度气象学、数值模拟与预报、卫星雷达气象、资料同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空间物理学、比较行星学、大气探测学、环境与健康、边界层与大气湍流、空气污染与区域空气质量、城市气象学与建筑微气象等相关学科方向。
三、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具有博士学位;
3.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4.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5.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6.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与大气科学学院联系并提交简历等申请材料。(联系方式详见第六点)
2.通过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请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4.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我校,由我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86-10-62329133、623259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联系方式:
+86-10-62327021。
五、支持条件
(一)聘任岗位
依托我校申报入选的学者,均可作为预聘-长聘制(Tenure Track)教研系列教师及学术负责人(PI)。
1.聘为副教授一级岗(预聘副教授职位),特别优秀者可聘为教授四级岗(长聘副教授职位);
2.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并在前两年提供不少于2-3个博士生招生指标;为招收博士后提供大力支持。
(二)薪酬待遇
1.聘期内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2.安家费及补贴不低于195万元(含国家、广东省及学校配套)。
(三)科研经费支持
实验学科400-650万元,非实验学科350-600万元(含国家、广东省及学校配套,不含院系从其他经费中安排的配套)。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四)福利待遇
1.学校各校区有人才公寓,供教职工租住;
2.学校各校区均有附属中小学,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3.学校依托10家附属医院提供高水准的医疗保障。
(五)其他支持条件
1.充足的办学空间,能为教师提供较好的办公及科研用房条件;
2.学校组织院系(附属医院)同行专家及人力资源管理处、科学研究院等部门为项目申报提供全程专业服务和指导。
(如上述国家、省、市待遇支持政策有调整,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服务政策支持
1.申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包括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停居留和出入境、小汽车指标等;
2、申请签发有效期3年多次有效往来港澳人才签注的,可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30天。
(注:如上述政府支持政策有调整,将按相应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大气科学学院咨询
学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二号
学院官网:https://atmos.sysu.edu.cn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6-756-3668133
联系邮箱:fanzhx7@mail.sysu.edu.cn
微信:18819461389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2号楼A373
2.项目申报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人力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86-20-84114591、+86-20-84115097
联系邮箱:rscgccrc@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二期319室
3.签订意向性工作协议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人力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86-20-84111781
联系邮箱:rscrcyj@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二期325室
4.申报书内容咨询与指导
联系人:范老师、贾老师(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86-20-84111595、+86-20-84114567
联系邮箱:sysunsfc@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一期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