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4年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大气科学专业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为了满足气象局、民航等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的技术性人才,中山大学2024年拟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大气科学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负责。
一、招生学科、专业方向
学科专业: 大气科学(专业代码:070600), 方向:气象学(单考)。
二、招生计划数
招生计划18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5. 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8. 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9.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考生的准考、录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中山大学报考点(代码:4413)公告》(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27)的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的方式。中山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的时间初定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山大学报考点规定的网上确认方式提供相关材料、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
具体时间和要求请留意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postgraduate)的后续网上确认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试科目
初试:(1)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204 英语(单考),(3)601 高等数学(单考),(4)906 大气科学基础(单考)。
复试:专业综合测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1. 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初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动,将在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网报时务必留意。
4. 复试预计于2024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
七、考试方式及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4门考试初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择优录取。
八、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基本学制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5年)。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九、学习方式
采取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采用集中授课方式。集中授课方式是指,根据气象单位的工作特点,每个学期选择6周进行集中授课(每年的4月1日-5月15日以及11月1日-12月15日),第6周考试。上课地点视具体教学安排而定。第一、二学年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后第三学年进入硕士论文阶段。
十、课程设置
按照中山大学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按3年收取,初定为每人每年25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上。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负责。
3.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十二、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1518073651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大学海琴2号A237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