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温咏涵
发布日期:2022-11-17
各位2023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与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就业统计,促进2023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各毕业生应及时如实填报就业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准确上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3年预毕结业学生(不包括国际学生,包括港澳台学生)。
二、报送时间
即时起开始填报,就业信息采取实时报送更新的机制,即就业信息如有变动须及时上报或更新。
三、报送流程
2023届毕结业生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平台,选择“就业创业信息”栏目,如实填报就业信息(学生填报指引参见附件)。
定向研究生毕业生和已确认推免资格的本科毕业生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就业信息上报。
附件:2023届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指引(学生版)
大气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