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刘颖 发布日期:2022-10-28 阅读次数:2259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及面试按单一或相近学科方向进行。材料审核专家组由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一名担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面试小组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大气科学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 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核通过的申请资料于2022年12月中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考核于2023年1月上旬进行。报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1、面试名单确定

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及评分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科研素养与潜力》、《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600分,其中《英语》100分、《科研素养与潜力》200分、《综合能力》300分。每位考生面试不少于60分钟。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英语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准备40分钟左右PPT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拟开展研究工作设想等。

3、面试考核办法

1)《科研素养与潜力》部分由报考导师负责。

报考导师组织不少于3人的导师组对考生进行面谈,在面谈中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素养与潜力。

2)综合能力测试(含《英语》、《综合能力》部分)由考核小组负责。

考生先进行个人述评(PPT介绍)、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科研素养与潜力》(满分200分):由导师组据面谈情况打分。

综合能力测试(含《英语》、《综合能力》部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面试考核小组可集体讨论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录取

1、《英语》(面试、100分)、《科研素养与潜力》(面试、200分)、《综合能力》(面试、300分)三项成绩相加,得出综合考核总成绩。

2、分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4、若学科方向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收报考我院其他学科方向的富余考生申请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5、若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六、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将在大气科学学院网站-教学教务-研究生教务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 http://atmos.sysu.edu.cn

七、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4、如受疫情影响,综合考核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八、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大学海琴2号A237

电话:15180736519

邮箱:liuying28@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大气科学学院网站http://atmos.sysu.edu.cn),查看招生信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