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0-2021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新要求,深化共青团改革,让基层团组织充满活力,发挥团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积极作用,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0-2021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对象:
全院在读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交换期少于一学期的中山大学在籍学生可参评。
2、评选名额
各团支部根据大气科学学院各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额表推荐相应“大气科学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3、评选要求
(1)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没有拖欠团费的记录,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学习成绩优秀,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50%以内;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达到20小时以上,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评选材料
有意参评者须填写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及获奖证明材料。交与团支书,参与班级评选。
注:
(1)保留团籍的党员可参与评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各班团支书应积极组织审核参评团员的评选资料,若上报的团员不符合以上要求则算入无效参评,自愿放弃相应的班级名额,没有更改以及补交其他人选的机会;
(2)优秀团员的评选,要求各团支部必须召开团员大会,对提交报名表的参评者进行评比,选举产生。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对象
各团支部团干(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院团委副书记、委员、正副部长。
2、评选名额
学院在所有申报团干中择优评选5名院级优秀团干。
3、评选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达到20小时以上,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现职团干部,截至2021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在系统上没有拖欠团费的记录;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4、评选材料
2020-2021年度《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获奖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文档格式要求:
书面材料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正文部分采用宋体四号字,24磅行距;表格材料正文部分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原有页面布局。
(二)请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同学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提交事迹材料及获奖证明材料;团支书需填写汇总表电子版,班团支部书记务必于2021年5月16日24点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获奖材料证明、汇总表进行打包分类 (注:电子版材料打包格式参见附件模板),所有材料请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勿分批提交,邮件主题统一标为“XX班团支部五四评优材料”。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请各年级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20级:2163722613@qq.com
19级:1572913616@qq.com
18级:2500062768@qq.com
17级:1194471697@qq.com
硕博:205039398@qq.com
大气科学学院团委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