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0学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天月
发布日期:2020-11-03
根据《中山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山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价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开展2020学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岗位
申请教学研究并重岗教授、副教授和青年杰出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聘任条件
聘任条件按照《细则》执行,本次教师职务聘任的任职年限、有效业绩成果时间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
根据《中山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大研院〔2019〕315号)要求,对于2019年10月31日之后发表的论文(专著),作为学术成果须同步提交签名版《中山大学学术论文(专著)投稿登记表》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交《中山大学学术论文(专著)投稿登记表》的论文(专著)将不予认可。
三、聘任范围说明
按照“百人计划”从校外招聘教师,或从专职研究人员(含博士后)中选聘教师,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和引进,不纳入本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四、聘任程序
聘任程序按照《实施办法》执行,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教学、科研及人员现状等,组织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本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国防科技类和青年杰出人才类通过线下申报)。
五、其他
请各单位通知意向申报人,即日起可登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业绩信息”模块更新本人业绩信息;2020年11月2日起,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职务聘任”填写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