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毕业班同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结合学校通知,现将我院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院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15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我院学生于3月2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大气科学学院学工办助贷小组负责人陈晓霖(联系电话:13719183724),电子版材料(文档及邮件主题命名“学号+姓名”)发送到1834125791@qq.com
(一)个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请用夹子按以下顺序夹好)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必须贴有一寸免冠照片);
(2)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和身份证等原件(由学院查验后当场返还)及复印件;
关于证件有效期的说明: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这五种证件均要求有明确的有效日期,且有效日期的截止时间需要在2018年5月30日以后。如果证件上无有效期,需到发证单位开具有效期证明。如果证件上无有效期且没有另附该证件的有效期证明,则该证件无效。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需提供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
2.电子版材料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学院审核
(三)学生处公示
相关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上报审核
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高校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复核。
(五)补贴发放
学校将于在5月31日前将补贴发放到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的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其它说明
申请补贴的毕业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部
2018年3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