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 “易天气”捐赠奖励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易天气”捐赠奖励金管理试行办法》的精神,开展2019-2020学年度“易天气”捐赠奖励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大气科学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研究生(2020级新生除外)。
二、 评选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尊师爱校,无损害学校和学院声誉的言行;
(四)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五)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无重修重考科目;
(六)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七)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参评捐赠奖励金的学生需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励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励金的特定条件。如因特殊原因申请缓考者、转专业者,是否有资格申报奖励金由奖励金评审工作小组规定。
三、 评选项目及参评条件
(一)优秀学生综合奖
1.参评条件:主要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但该学年未获其它奖学金的优秀学生。
2.评定人数和奖金:本科生6人,奖金1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人,奖金2000元/人;博士研究生2人,奖金3000元/人。
(二)学术科研专项奖
1.参评条件:主要用于奖励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并被 SCI、EI 收录,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发表会议论文,或拥有多项研究发明专利的优秀学生。申请者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且申请人为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2.评定人数和奖金为: 本科生2人,奖金2000/人;研究生5人,奖金3000元/人。
(三)学科竞赛专项奖
1.参评条件:主要用于奖励参加各项跨学科竞赛中获奖(国际级、国家级)的优秀学生。申请者提交的参评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得国际、国内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2) 学科竞赛须与学科相关,且由各级教育或行政部门、学术或行业协会举办的竞赛;
3) 以团队形式的比赛只能以团队形式申请该奖项。
2.评定人数和奖金为:本科生4人,奖金2000/人;研究生2人,奖金2000元/人。
(四)气象科普专项奖
1.参评条件:主要用于奖励为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促进学科社会影响力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或学生团体。学生或学生团体科普成果(科普作品、科普活动)在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或其它科普公益项目中有显著成效。申请者提交的参评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官方科普竞赛中获得奖项;
2) 气象科普宣传作品获得气象部门、应急部门等官方机构采用,或在校内或校外官方媒体中获得报道和传播;
2.评定人数及奖金:科普专项奖评定名额为2名,每名奖金2000元。名额以团体或个人为单位申请,且获奖团体中的个人不得再以相同科普成果申请捐赠奖励金的其他个人奖项。
四、 评选程序
1、11月10日-11月15日,各班同学根据文件要求,本科生填写《2019-2020学年度“易天气”捐赠奖励金汇总表(本科生)》(附件1)并发给各班学委;研究生填写《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并发给各班班长;
2、申请“易天气”捐赠奖励金的同学请在2020年11月15日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年度申请材料自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8月30日期间有效)。参评者对照各类奖励金要求和条件,将纸质版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提交到海琴2号A392。
本科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相关证明材料;
(2)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
研究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
(2)《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3)学年度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新生无需提交成绩单;
(4)相应证明材料及刊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或文章录用的证明原件。
3、11月15日16: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本科将《2019-2020学年度“易天气”捐赠奖励金汇总表(本科生)》(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1649003880@qq.com;研究生将《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 zhoup58@mail2.sysu.edu.cn。
4、11月15日-11月20日,学院完成“易天气”捐赠奖励金的审查与公示;
5、公示后,学院公布获奖名单并对捐赠奖励金获得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该捐赠奖励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个人严格要求:
(一)在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所有评奖;
(二) 颁奖后,如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院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全院通报;
(三)凡无故欠缴水电费,违规用电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参评资格;
(四)被取消奖励资格的个人如有异议,从接到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1. 《2019-2020学年度“易天气”捐赠奖励金汇总表(本科生)》
2.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
3.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