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人:王天月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第一批)已启动申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支持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人工智能新场景示范、新材料、新能源4项重大专项,以及1项重点专项(指南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面向我校各相关学院及注册地在广州的附属医院的在编在岗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报限制: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20年5月3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3.其他规定: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陆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按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合作协议等。

四、支持方式及经费: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限 3年,采取事前资助及分期拨款方式,资助总经费500-1000万元/项。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人网上填报时间:7月28日9时—8月15日12时。

 2.二级单位完成审核后,于8月16日上午12时前提交至学校财务处审核,所有项目须于 8月18日12时前提交至学校,逾期系统会自动关闭。

六、注意事项:

1. 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3),并到科学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处中山楼314房申请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我校主持申报的项目签署合作协议盖章时需要提供《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表》(见附件4),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存档;

2.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5),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七、联系人:周莹莹  84113216/13450258398

    联系邮箱:kjcgxkb@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