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学院2020届毕业生: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学院决定在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2020届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型
1、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校级)
2、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院级)
二、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0届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落实“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以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优良学风校风为导向,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
四、名额分配
1、校级: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学生毕业总人数的5%,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
2、院级: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学生毕业总人数的20%,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计算。
五、评审原则
综合学生课程成绩、毕业论文、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得奖励等情况进行考虑。
六、评选程序
(1)6月5日-6月9日,学生填写提交《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1649003880@qq.com(本科生)、liuying28@mail.sysu.edu.cn(研究生)。
邮件及申请表的命名为:姓名+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申请等级。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经过院内评审,分别选出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最终不重复获得。
(2)6月10日-6月12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并公示。
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名单
黎伟标(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余伯俊(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杭建(班主任代表)、李坤(班主任代表)、刘颖(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利佳瑶(本科生辅导员)、陈婷(学生代表)、黄静(学生代表)。
八、奖励办法
学校、学院将授予获奖学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九、其他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依照《中山大学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56-3668570(本科)、020-84111294(研究生)。
(本科生联系人:利佳瑶,联系电话:0756-3668570)
(研究生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020-84111294)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