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院大气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获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稿件来源:苗圣杰 发布人:苗圣杰 编辑:苗圣杰 责任审核人:张斯虹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9 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我院大气科学实验教学中心作为中山大学3个获批单位之一,正式立项建设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自2015年成立以来,通过整合原有的实验室、新建实验室,于2017年3月成立大气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规划由气象学,大气物理与化学,海洋气象,大气探测与空间天气4个实验教学平台共14个教学实验室和室外气象观测场组成,直属于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成立以来,在学校以及教育部项目的支持下,共投入建设资金1592.7万元,按照高起点进行远瞻性的布局和建设。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大气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已经能够逐步满足大气探测综合实习、大气化学、天气分析与预报、数值天气预报、应用气象学等课程的实践教学要求。此外,大气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还在学院拔尖学生培养、科教融合等方面起重要作用,积极配合教学团队,为课外研究性学习小组提供支撑,比如承办了天气预报实验技能大赛和世界气象日等科普教育活动等。实验中心现设主任1人和副主任3人,目前人员组成结构中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有3人,兼职教师10余人。

        借助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的契机,大气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将进一步补强实验室师资队伍,除继续加大大气探测、大气物理、大气环境与大气化学、天气分析与预报、数值模拟、仿真实验室等相关教学与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力度外,还会加快对海洋气象学、空间天气学相关实验室的建设步伐。更为重要的是,大气科学学院要借助中山大学在珠海校区大力发展深海、深地和深空等相关学科群的契机,充分利用好中山大学科考船、超算平台、大湾区现代化的气象和海洋探测网等得天独厚的条件,早日把实验中心做大做强,最终打造全国一流乃至世界一流的教学和科研示范性实验中心,以适应国家在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