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广州市专利资助(国内发明专利年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依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9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2019年进入国外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维持6年以上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的相关资助政策,特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2019年以后新政策)
(一)申请资助时处于有效状态的国内发明专利年费:
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自申请之日起维持到第6年的,资助700元/件;或维持到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2,800元/件;
未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自申请之日起维持到第6年的,资助1,800元/件;或维持到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4,800元/件。
注意事项:
1.在2019年以后,一件发明专利只能领取一次年费资助,如果专利权人于2019年后申请了第6年的年费资助,将视为主动放弃第8年的年费资助,再次申请时将不再受理;
2.在2019年前,已申请过第6年年费资助的,在2019年新政策实施后还可以再申请第8年及以上的年费资助(新旧政策过渡办法);
3.在2019年之前,已申请第7-9年中任一年年费资助的,不重复进行资助(新旧政策过渡办法);
4. 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有效状态不满6-9年但已提前缴纳年费的,不对提前缴纳的年费进行资助。
(二)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0元/件。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0元;
(三)PCT专利申请:通过PCT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外国家阶段,资助10,000元/件。
二、资助条件
(一)以中山大学为独立申请人,或以中山大学为第一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发明专利(注:各附属医院的专利由各附属医院自行申报资助,本通知仅供参考);
(二)自申请之日起维持6年以上的国内专利,申报时须处于有效状态;
(三)2019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
(四)2019年度通过PCT途径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申请。
三、提交材料
(一)国内发明专利年费
1.国内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项目明细表(参见附件1);
2.国知局开出的年费收据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参见附件1-1);
3.专利权人、专利名称或其它事项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国知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
注意事项:
(1)请提供申请日起算第6年以后的所有年费收据;
(2)如缴费收据遗失的,可联系科研院产学研处协助出具“专利缴费票据的说明”。
(二)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
1.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参见附件2);
2. 授权公告文本首页电子版(参见附件2-1);
3. 授权公告文本首页中文译本电子版;
4. 专利权人、专利名称或其它事项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国知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
注意事项:国外发明专利是指经过实质审查的授权发明专利,未经实审的发明专利不予资助。
(三)PCT专利申请
1. PCT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参见附件3);
2. 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参见附件3-1);
3. 国外专利局发布的发明专利初审公告文件电子版(参见附件3-2);
4. 国外专利局发布的发明专利初审公告文件(中文译本) 电子版;
5. 专利权人、专利名称或其它变更事项,按照规定请上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
请符合以上资助申报条件的专利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jccxbc@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写明:申报[国内发明专利年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资助-[学院]- [负责人姓名];所有电子版文件应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应小于600kb;文件命名为:[专利号]-[文件名称]-[负责人姓名]。
四、其他事项说明
对于申报资助所得款,学校将全额资助给相关专利发明人(校内转账到专利负责人的项目经费账户)。
附件1:国内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项目明细表
附件1-1:国知局开出的年费收据
附件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
附件2-1:授权公告文本首页
附件3:PCT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
附件3-1: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
附件3-2:国外专利局发布的发明专利初审公告文件
联系人:王平、姜铭
联系电话:84111399
Email: kjccxbc@mail.sysu.edu.cn
办公地址:南校区中山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