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穗教高教〔2016〕64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相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启动2017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抓手,构建广州地区高校协同育人机制。项目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宁缺毋滥,集中力量、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项目要求

项目立足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与实施,重在激发大学生创新灵感,为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提供保障与支撑,提升广州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整体水平。

三、项目类型

项目包括课程与教学研究、平台建设、特色活动、创新创业训练四大类。

(一)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面向广州地区高校教师申报,旨在构建创新创业梯级课程体系,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国际比较、政策咨询等研究。项目周期2年。重点项目10万元/项,一般项目5万元/项。

(二)平台建设项目,面向广州地区高校,旨在为在穗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项目周期2年。重点项目200万元/项,一般项目100万元/项。

(三)特色活动项目,面向广州地区高校,旨在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组织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和特色活动。项目周期1年。重点项目10万元/项,一般项目5万元/项。

(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面向广州地区高校学生及团队,鼓励本(专)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等。项目周期2年。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1万元/项

2017年度项目期限统一从2017年3月开始。

四、申请条件

(一)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面向广州地区高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由学生选定或学校配备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的指导教师1-2名,鼓励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

(二)其他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对拟开展的项目具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具有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经历。

(三)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超过2个项目。

(四)鼓励广州地区省部属高校与广州市属高校联合申报并给予优先支持。

五、申报限额

每校推荐各类项目限额:教学研究项目5项,特色活动项目5项,平台建设项目2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0项。

六、申报要求

各高校对申报项目按照推荐顺序排序汇总后,填写《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推荐一览表》(1式1份),连同《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书》(1式5份)以校为单位报市教育局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zjyjgjc@126.com。有企业资助的项目,应提供企业资金资助承诺书作为附件提供。申请材料均可在广州市教育科研网www.gzjkw.net“高等教育栏目”下载。

各高校应在2017年1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高教处,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申报。

七、项目管理

按照《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附件:1.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一览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7日

 

(联系人:李海鹏,电话:2208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