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05
学院2014、2015、2016级各本科班:
为充分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有效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精神,决定继续在我院开展“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拟参加优良学风班评比的班级需提前一年申请创建,经过一年的创建才能参加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工作。请各班级于10月9日之前向所在学院(系)提出创建申请,填写《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附件1)于10月9日下午6点前将其电子版发送到:327184481@qq.com,并提交其纸质版,14、15级班级交到学院东校区学工办,16级班级交到学院珠海校区学工办。
从申请被院(系)接受之日起至2017年7月8日止为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创建期。未经创建的班级不得参与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本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请按照《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中所要求的内容开展。
发送时邮件标题请注明“**级**班级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
大气科学学院学工部
201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