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97号)的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积极认真组织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项:
本批申报专项包括:省重大科技专项、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与所在学院(医院、直属系)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的申报人可继续使用原账号进行申报,如忘记密码,可联系科研秘书进行密码重置后再行登陆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省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优先支持技术就绪度达到较高等级的项目(技术就绪度有关说明和表格在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项目申报栏下载)。
2.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三),并到科学研究院应用研究管理处(中山楼204室)盖合同专用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查新要求。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也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指南里明确研究期限为2年的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1.1-2018.12.3;没明确指明研究期限的项目一般为3年,起止时间为2017.1.1-2019.12.31。
5. 中山大学无论作为项目主持方或参与方,请做足间接费用(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1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8%。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必须在间接经费预算里做出5%的管理费和2%的水电费,学校统一扣除,请各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按规定预留此预算。
6.人力资源成本费。按照省科技厅文件规定,2016年以后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可以开支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的 40%,软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软件开发类项目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60%。
7.真实性承诺函。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见附件四)
8.项目申报指标。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不可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合同书变更),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9.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8项,因此,原则上每个二级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2项,学校进行遴选后在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11.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其中研究院所、高校等非营利性机构申报的,申请金额可适当低于指南规定的支持强度(不得高于),但最少不得低于支持强度的60%。
省重大科技专项:财政资助经费采取分期拨付,对研究院所、高校等非营利性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立项时拨付60%经费,一年后中期检查符合要求的,拨付剩余40%经费。
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财政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性拨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档。重大项目指技术水平国际领先、产业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对我省经济和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财政扶持资金为8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项目的扶持金额另行确定。重点项目是指技术水平国际先进或在细分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和核心竞争力,资金投入量较大,对我省产业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的项目,财政扶持资金为300万元左右。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2017年1月22日 |
下达通知 |
1月22日-3月6日下午5:00 |
项目网上申报、办理合作协议等,科研秘书审核推荐。因网上申报系统到时将自动关闭,为避免网络等原因影响申报,请项目申报人在3月4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科研秘书在3月6号上午前完成审核推荐。 |
2月20日-2月24日 |
2月20日前二级单位向学校推荐应用型研发专项,纸质申报书5份/项、项目清单,学校将在22日至24日进行校内遴选。 |
3月7日-3月15日下午5:00 |
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内进行修改并及时提交。 |
3月17日之前 |
纸质申报书(含可行报告及附件)一式两份交到科研院应用研究管理处。装订材料要求:申报书用不锈钢钉装订或胶装。 |
科研院应用研究管理处(南校园中山楼204室):
工作电话:84113181 84113216